正规炒股杠杆平台_网上炒股杠杆平台_实盘炒股杠杆操盘

杠杆炒股什么意思 兴蓉环境: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2024付息公告

杠杆炒股什么意思 兴蓉环境: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2024付息公告

中国鹏飞集团(03348)发布公告杠杆炒股什么意思,于2024年7月9日,中国重器(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)透过分销商以金额4200万港元认购泰康开泰理财产品。

康桥悦生活(02205)发布公告,董事会决议将末期股息重新安排至于2024年7月29日(星期一)或之前向于2024年6月27日(星期四)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。建议派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.053元。

证券代码:000598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兴蓉环境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4-35 债券代码:149193.SZ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20兴蓉01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 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     重要提示:      ●债权登记日:2024 年 8 月 5 日      ●债券付息日:2024 年 8 月 6 日      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发行人或本公司)于   (债券简称:20 兴蓉 01,债券代码:149193.SZ,以下简称:本 一期)    ,将于 2024 年 8 月 6 日支付 2023 年 8 月 6 日至 2024 年 8 月 期债券) 下:      一、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   (一)债券名称: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 2020 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    (二)债券简称:20 兴蓉 01    (三)债券代码:149193.SZ    (四)发行规模:人民币 14 亿元   (五)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: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 100 元,按面 值平价发行。   (六)债券期限:本期债券期限为 5 年期,附第 3 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。   (七)债券利率: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 3 年固定不变, 为 3.64%;在存续期的第 3 年末,本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, 下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 64 个基点,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 4 年至 第 5 年的票面利率为 3.00%。   (八)起息日: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 8 月 6 日为该计息年度 的起息日。   (九)付息日:本期债券付息日为 2021 年至 2025 年每年的 8 月 款项不另计利息);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,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 2021 年至 2023 年每年的 8 月 6 日(如遇非交易日,则顺延至 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;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。   (十)还本付息方式: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,不计复利。 每年付息一次,到期一次还本,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。   (十一)兑付日:2025 年 8 月 6 日(如遇非交易日,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 1 个交易日;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)。   二、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  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 3.00%,每 10 张“20 兴蓉 01”(债券面值 人民币 1,000 元)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 30.00 元(含税)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,扣税后个  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 24.00 元, 人、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(包含 QFII、RQFII)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 币 30.00 元。    三、本期债券登记日及付息日    (一)债权登记日:2024 年 8 月 5 日。    (二)债券付息日:2024 年 8 月 6 日。    四、付息对象      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 2024 年 8 月 5 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: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)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。    五、付息办法    (一)本公司已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。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,本 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 2 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,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 息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)        。    (二)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派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,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派息服务,后续本期债券的派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。    六、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 (一)个人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规定,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%。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税函 〔2003〕612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 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库。    (二)非居民企业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 根据 2021 年 11 月 22 日发布的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财税部税务总局公告 2021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 年 34 号)       ,自 2021 年 11 月 7 日起至 2025 年 12 月 31 日止,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。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、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、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。    (三)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 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,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。    七、相关机构    (一)发行人: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;    联系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 1000 号;    联系人:程诗苑;    电话:028-85293300-8232;    传真:028-85007801。    (二)承销商: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;    联系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 16 号院 1 号楼;    联系人:刘秋阳;    联系电话:18200442783;    传真:010-56160130。    特此公告。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  董事会



 

热点资讯

相关资讯